您好!我是丁字沽居住区的一名市民,在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与五爱道交口拐角处有一公厕,但卫生条件太差,隔几天就要人工掏粪,不管是春夏秋冬,这个路口的公厕几十米内能闻到厕所的臭味,周围群众苦不堪言,不仅严重影响了天津市的形象,而且违反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18条第4款的规定——“公共厕所设施齐全完备,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此外,这个公厕紧邻新村小学和红桥区第一幼儿园,强烈建议政府给予整治或取缔,提高我市的城市文明水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红桥区市容园林委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核查。经核实,丁字沽三号路与五爱道交口的公厕日常保洁工作正常,设施设备齐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