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9月在天津北辰天穆的一个移动营业厅,花了300元注册了这个手机号,并得到一部最低廉的手机。当时的服务小姐十分热情,反复宣传此活动对用户如何合适,并说这300元钱将按月返回到我的话费中。以后,由于一些原因我几乎没有使用此号打过电话。前天,一位态度生硬的中年女人给我来电话(不是此号)说我此号已欠费,于是我到营业厅询问,说当初我缴纳的300元钱尽有125元被逐月返回到此号的话费,并且也不在返回了。这几个月我几乎没用此号打过电话,这是有据可查的,我白白赔进去300元不说,而且还要我缴纳所谓欠费!这种霸道规定形如“抢钱”;是无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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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