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宁河县岳龙镇农业户口,现在想将长女户口落于我户口上,已经由村里开了证明和夫妻双方的申请,现在计生办要盖章,
还必须先有村妇女主任上报?? 不上报还算先生孩子后结婚?
还要罚款?? 有这种规定么? 难道我结婚后还要马上向妇女主任报告? 长期在外地上学工作还真不知道咱宁河还有这规定,请领导释疑,告知正确的办理流程和需要的资料。
据我所知上城市户口带结婚证 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就能办理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7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档案查询您没有登记,并且携带的相关材料不全,计生办工作人员按照程序,需要您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建立育龄妇女档案,之后带齐相关材料到计生办盖章,不存在罚款的问题。
目前,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岳龙镇人民政府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