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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零***   提问时间: 2012-06-27 11:25
 标题:强制公摊水电费
内容:

    鄙人在武清高新公寓住宿,租赁一间6人间宿舍(他们的术语叫包间)。每季度缴费一次,同时与整栋室友公摊楼道内公用水电费,共享资源共同承担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可思议的是:我要承担此间宿舍内5个空床位平摊的水和电。为什么?这5个床位没有人住,也就是说她们永远不发生水电的耗费。

    我曾向负责人咨询该问题,他回答我:住在这个公寓就是这个规定。我今天投诉这个规定不符合市场经济!第一,没有发生的费用,为什么要征收?第二,根据这个规定,那些浪费水资源的人没有多承担费用,反而节约的人为她们减轻负担。

    我已经在公寓入住1年半,50元水和50元电至今还在用。可我公摊的费用已达500余元。请问公平何在?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2-06-30 23: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6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开发区总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现将回复如下:

经核实,高新公寓与该员工所在企业签订了包间协议(6人间协议),所以必须承担楼道内公用水电费。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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