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人要出售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片区公产房一处,早在几年前购买此房时,房屋已经被原房主拆改,拆改项目为(1)一楼搭建阳台(2)厨房和客厅打通。此种情况房管站是否备案?是否需要交拆改费?谁来承担拆改费?有什么说法?另外,拆改费的标准是什么?
以上拜托您给予解答,谢谢。
王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