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2007用组合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8年已经把房子卖了,所以我这次购房属于二套购房。在此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
我现在买的房产是和平区诚基中心3号楼60平米平层(北房、纯阴面),双方成交价为61万,按和平区官方指导价,这次交易中,我应该按多少万的房价纳税?纳税的比例是多少?
非常感谢您!
致礼!
谢谢了!
赵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