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和平区金德园小区的业主,2011年8月办的入住手续,今年6月13日,物业公司(深圳康发发展公司天津分公司)在小区张贴通知,内容大意为:因业主已基本入住,为保障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控制外来流动人员出入及在楼内随意走动,开发商特在每部电梯内加装了电梯卡系统。电梯卡将于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经询问物业得知:每户发两张电梯卡,收押金100元,每多要一张收50元押金。我所反映问题是:1.未经业主同意(没有征求过业主的意见,有人来访时,业主必须亲自坐电梯下到一楼并将访客带上楼,给业主带来相当大的不便),开发商与物业相勾结私自安装电梯卡,并随意收费。2.物业公司的职责是为小区业主进行各项服务的,物业公司不阻止开发商随意破坏电梯安装电梯卡,没有尽到保护小区公共设施的责任。3.物业帮助开发商管理和发放电梯卡,超出其职责范围,小区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是雇佣物业公司进行全职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的兼职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利。4.物业公司以不使用电梯卡就自己爬楼梯上楼相威胁,诱逼我办卡,侵犯了我的房屋财产权利。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我希望领导能听到我的呼声,严查此事,依照行政规章制度处罚这些无知又目无法纪的物业公司,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舒心、自由的生活环境,谢谢。
附:物业公司负责人周平华电话60862699,开放商销售负责人罗云电话13516219881附件一:通知,附件二:电梯卡使用说明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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