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11年3月份之前一直由所在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012年4月1号离职,在2011年4-7月由于处于失业状态,换工作,断缴了这几个月的社会保险,8月份我在北京工作,社保改为北京上交,请问我如何补交2011年4-7月份这4个月的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请问对我的养老保险年限计算有何影响!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可以首先咨询现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保险事宜,如果非户籍地社保部门不办理补缴保险,请回到户籍地参保后办理补缴。间断缴费会有一点的影响。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