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关领导:
你们好。
我是2007年通过人才引进到天津工作的,2008年户口迁到了河西陈塘庄派出所。去年我在津南区购下一处房产,现拟将爱人和孩子的户口随迁到天津我的住处,去相关派出所打听,不甚明了,请有关部门给出官方的、明确的要求,以便顺畅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6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待您在津落户满三年后,可凭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证明等到属地公安机关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