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帮我解决疑问,我现在是给我弟妹咨询一下落户问题:我弟弟大学本科毕业,目前户口在宁河县潘庄镇老安淀村,非农业户口,今年结婚,我弟妹大学本科毕业,户口原来在河北省保定市的学校集体户口上,今年已满两年,当地公安机关开出准迁证,要求迁往她的原户籍地张家口市,但她目前还未迁入,她想直接把户口迁到老安淀村,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是必须先迁到张家口,再办这边的迁入手续呢?如果要迁到这边,走投靠家属还是走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手续呢?
敬盼答复!
此致
敬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6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弟妹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