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2008-2011单位已经上交三年养老保险,2011年离开天津,去江苏省无锡工作 并没有转移保险 现在无锡的单位也一直交养老保险
2。我想询问1)如果等我从无锡离职 天津保险可否转到第三个城市的单位 程序是什么 或者会有其他什么状况发生
2)如果再次回到天津 养老保险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3)还是现在转移最好?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养老保险关系随流动就业人员跨省市转移。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