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户口所在街道自己交保险,一般都是一年一交,已经交到了2011年底,今年6月我找到了工作,单位在6月11日给我办理了招工,并同意从6月份起给我交保险。但在我去办理补缴今年1-5月份的保险时出现了问题,街道说已经办理了招工就不能补缴1-5月份的了,而且要等我再失业的时候才能补,还要交滞纳金,我觉得这个非常不合理,我是6月份找到的工作,为什么1-5月份的保险不能自己补缴了?如果不能补缴我的保险就出现了不连续,我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尽快补齐今年1-5月份的保险?急急急!请尽快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个人补缴间断的社会保险,最好是失业时个人到社保分中心办理补缴。如果已经就业,补缴个人间断的保险需要单位配合转出关系后再补缴。保险的单位户和个人户不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