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雍大集团在武清陈咀的开发项目,第一个为阳光花园一期共三栋,二期为六栋,现在正在建设的是推广名为盛世阳光花园和怡景园的位于陈石公路南侧的正式用名为盛景花园,以上情况是否属实?请有关部门给予详细的答复。
(1)如果推广名和注册名不一样,但是购房合同上为推广名称或者内部暂定名称,那么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雍大集团这种用多个名称(怡景园、盛世阳光花园、怡景花园)作为推广名和内部暂定名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在没有告知用户的情况下重新注册新的名称是否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
(4)拖延交房日期、多次变更所销售小区的名称,已经造成消费者的恐慌,作为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告知购房者?
(5)如此多个名称销售一个小区的楼房,是否会造成一房多卖的情况?请有关部门查证是否有一房多卖的情况的发生?
(6)请有关部门详细说明:目前雍大集团在武清陈咀镇现有的小区名称(注册名称)和具体地理位置、没有建设已经投标成功土地的位置、以及正在建设当中的小区的名称(注册名称)和地理位置。
(7)雍大集团在武清陈咀镇的项目(包括已经完工、正在建设、即将建设的小区)的产权是否都是70年大产权?如果不是,是多少年?
请求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士做详细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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