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奥琪广告公司位于六纬路与九经路交口,每周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时,共48小时。国家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工时制度,此单位已超法定最大工时4小时,而且在其所发放的工资一栏中没有“加班费”一项,如果周六不去上班,按旷工处理,我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职工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举报投诉。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专线电话12333。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