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是天津大学的在读博士生,户口是天津大学的集体户口,我爱人现在天津一家私企工作,户口在石家庄人才市场,目前已怀孕3个月。我们现居住于河东区一年,没有买房。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否在河东区居住地街道领取准生证?如果可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