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2000年结婚,用她名字购买商品房一套,用过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现房款已还清。2005年用我本人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现在单独公积金偿还贷款中(20年期),2009年第一套住房卖出,想现在买房,我想问问我们两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谢谢。
您好,经与您沟通,您爱人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50%,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