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
我是西青区中北镇八栋适家的业主,小区物业是港联物业,我的房子装修之前,物业向我收了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后来才知道国家相关法律是有规定的不允许收取装修保证金,物业属于违规违法收取),给了我一张收据,我装修完之后,物业工作人员过来检验没有问题,说这1000元保证金可以退,但我去物业索要这1000元的时候,物业找我要什么当时检验人员给我的凭证,我手里根本没有这个凭证,但物业说肯定是给了,我说我回去找找吧,这1000元便没有退给我。
凭证没找到,物业说可以给我查底档,如果确实没有那个凭证这1000元也能退,但我再次去物业时候,物业又以没有那个凭证而拒绝将1000元退给我。
后来,由于诸多问题,业主和物业之间发生了很大矛盾,许多业主没有交物业费,包括我。
而今我再次去物业索要这1000元,物业说由于我没有那个凭证,而且我没交物业费,这1000元就直接转成物业费了,但是要现金的话则无法退还。
物业的这种解释和做法我就无法认同了,就因为他们不退我这1000元钱,我才拒绝交物业费的,而且他们说把那1000元转成物业费,那证明他们确实能查到底档没有退给我这笔钱,有这笔钱为什么不退给我呢,本身违规收取的装修保证金现在他们又打算强制转成物业费,这种做法我无法接受。物业费可以交,但必须是物业先把这1000元退给我之后,我再去交物业费。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协调解决,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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