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表更换为新远程计量表,换表时插卡显示剩余电量为3300多度,并应允会将剩余电量打入新表中,(换表人员也无意义和任何提示),本人于2012年6月15日前往城东供电局办理此事,但工作人员说我们家不但没有3658度电量剩余,还欠1797度电量要求补交费用。后经工作人员解释说为老电表机械部与电子部分原件计量有误产生差额,且他们早已经发现此问题,但是没有进行电表更换或调整,此次新电表更换一并交齐。城东供电局同意承担1/3的欠款(即给我家承担600度,其余欠款全部由我家来承担),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于2010年8月份买的这套二手房,于2010年9月入住,当时与前房主办理过户移交手续时,通过电表插卡显示剩余电量为3800多度,为此我已补给前房主1800多元钱的电费,因平时我家很少有人在家,平时用电量很少,没有发现电表出什么问题,从买完房到现在一直没有买过电,因之前给过房主1800多元电费再加上这次的欠费800多元,我家的损失太大,而主要原因就是电表的读数造成的损失,供电局的处理方法我很难接受,请您帮我们处理一下,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2年6月25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所属城东供电分公司接到用户刘文杰反映智能表换表剩余电量问题后,分公司营销部安排相关负责人与该用户取得联系并协商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详细向用户就智能表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用户的实际用电量以机械部分为准,通过沟通,用户对电力公司相关智能表换表政策表示了理解,现对提出的电量问题已协商处理解决,用户表示满意。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