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工作人员您好:
我是原西站小学职工的家属,原先工作在北阁小学后合并到西站小学,2007年去世,从来没享受过房屋补助的待遇,也未分过房,咨询一下您,这种情况应当如何享受房补待遇,有何说法。找那个部门能解决。
刘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