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嘉春园二期业主,近期收到天津天房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的“入住通知”,6月13日办理入住手续。
由于房屋是我和我爱人联名购买,按照“通知”要求,必须2个人亲自到场办理手续,或者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我爱人是6月10的预产期,近期不方面出门去办理入住手续或者出门办理公证。
与该公司协商未果,请房管局领导体谅特殊情况,帮助协调,由我一人办理入住手续。
陈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