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6月3日
尊敬的周同志: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建委回复如下:
一.一直以来,我公司对辖区内商业门脸都在提供无偿服务,并未收取物业管理费。
二.辖区内的用电管理服务,我公司始终替电力部门进行代管代收,无偿提供服务,未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三.电力部门的收费形式是对台区(变压器)总表所产生的费用加上变损和力调电费对我公司进行收费。而从变压器到终端用电户还要产生一定量的线损。电力所说的价格只是基础价格,不包括加收的变损和力调电费及线损,所有商业台区(变压器)产生的变损和力调电费及线损均应由商业用电户承担。我公司虽然将商业用电价格调整,只是实事求是的将变损、力调电费、线损三项费用分摊给终端用电户,但是仍然要替商业用电户承担部分电损。
随着用电负荷逐渐增加,电损会越来越高,即使此次商业用价格调整,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用电亏损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