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我是河西区一名退休职工,儿子在外地工作。
由于我有慢性病需要定期到医院治疗取药。
几个月后儿子需要我去外地照顾其子女。
请问我的医疗保险能不能到外地就医?
如果可以,需要到哪些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退休后,到家居外地的子女所在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安置手续,需提供子女所在地的户口证明、本人临时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退休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三所综合医院,一、二、三级医院各选一所,也可以根据本人所患疾患选择相应的定点专科医院。建议您到所属社保分中心进一步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