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12月份在麒麟商业交的定金,当时售楼员说过完年2月份开盘,可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具体开盘时间,我去售楼处退定金,第一次是4月份去的,售楼告诉我要1个月,等到5月28号又告诉我还要2-3个月。请问迟迟不开盘是否属于卖方违约,是否可以让开发商双倍赔偿。是否对开发商退给业主定金的期限有要求!请有关部门能给个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6月3日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的留言后,武清开发区总公司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回复如下:
您交定金的时候,是否有书面的协议或合同?如果有协议和合同,那么其中是否规定了具体的开盘时间?如有规定,业主可以到法律部门根据合同规定申请赔偿。您所提到的问题如果只是口头协议,法律不予支持。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武清开发区总公司
20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