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局办理事务时公文包被抢,现有一本就失业证无法补办。
公司在南开区,这本证的办证地是红桥区。
红桥区劳动局称:只有在红桥区发生业务(入职、离职、退档等),才能补办就失业证,让我去南开区。
南开区劳动局称:在哪办的证去哪补时基本原则,让我去红桥区。
请问,双方都不予补办,我该怎么做?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般情况下,《就失业证》丢失应由原证件的发放地来补办。如果职工是由原来单位办理的,找原单位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局补办。原证件发放地与现在存档地不一致的,向现存档部门请求协助办理。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