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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东远,1998年应届分配至深圳市工作,现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为城镇集体户口。
2006年8月来天津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工作至今(正式员工,中层管理者),社保和完税齐全,2008年3月9日与天津市居民结婚,婚后居住在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此房产权属妻子且为妻子户籍所在地,户口性质为城镇非农业家庭户口。
2010年3月3日生一子,并已随母在津落户。
妻子1998年本科考入天津商学院,户口遂由外地迁入天津,22005年研究生毕业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市分行,为正式员工,至今已连续工作6年半。
本人年龄39,已过35,不能按一般家属名义申请随妻落户,经过咨询可以申请以人才家属(研究生)名义来津投妻落户。2012年3月初已递交申请给河东区东新街派出所,资料齐全。派出所民警说,已向上级单位递交了申请,请问截至目前已2个多月了,准迁证明何时能下来,户口过不来,很多事办不了,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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