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文武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卫生局调查处理。经区卫生局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基金预付额度下达的依据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区保障局发布的《关于确定2010年度社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执行过程中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虑到实际情况,基本上按照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上传的数据确定各自医保基金预付额度,从而导致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基金的实际预付额度远远高于通知中的预付额度。
受院址搬迁影响,该中心的医保基金预付额度一直偏少。自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期间,正值该中心搬迁从广宁路整体迁至鲁山道,由于医保网络不流畅、辖区居民对新的院址不知晓等因素影响,导致该中心医疗收入下降,实际上传的医保数据较少,而每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保预付额度是依据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确定,因此,该中心的医保预付额度一直受制肘。从今年的情况来看,实际下达的医保基金预付额度偏少,远远满足不了社区居民的需求。据查,该中心为了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一方面严格执行实名制、控制次均费用。另一方面采取了药品品种、药品销售量控制等措施。这些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导致患者就医不方面,激化医患矛盾。
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是对中心医疗服务的信任,也是对医改政策的支持,区卫生局将加强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医保预付额度问题,欢迎社区居民、患者对社区服务中心的监督,以更好地为广大社区居民服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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