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你好;
我是天津户口,我爱人是长春户口。我和我爱人是去年6月份结婚,我们都是初婚。去年8月份开始上交材料办理迁户口,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今年5月16日孩子出生了。我现在急需给我爱人上户口,也好给我孩子上户口。希望局长,能在百忙之中,帮我解决一下我的问题。谢谢!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2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