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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2-05-21 15:58
 标题:医保局的退费规定存在漏洞,建议重新修改
内容:

    日前,我们在办理医院退药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由于需要退费的药品在700门槛费以内,所以需要把后面的费用依次全部退出,才能退这笔费用。但实际情况是后面发生的费用用于照核磁和输液了,没有办法再办理退费手续,这就导致了,正常的退费不能进行。跟医院协调,医院方面给出的答案是医保局的退费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没有办法进行退费。医院表示,这是医保局在办理退费手续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导致患者只能个人为这个政策性漏洞“买单”。就医难、就医贵,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其拉,尽快对其进行修改,真正为百姓解决问题办实事。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2-05-23 17: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患者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退费时,7日内在不影响起付线的情况下从最后一笔往前退。退费采取先全额退,不需退费的部分,再重新划卡结算。具体退费手续,可咨询医院医保科。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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