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低保人员,现在要做一个青光眼的手术,费用对我来说挺大的,我想咨询下除了医保范围内的,民政部门还有没有这方面的救助,谢谢!
曾广霞同志:
您好,根据现行医疗救助的政策规定,您属于低保户,政府金额资助你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您的保险信息中添加救助标识,凭借此标识。 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时,每年享受60元的门诊救助。若需住院,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其个人负担部分按标准分段救助,20000元以下部分救助50%,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55%。
天津市民政局
20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