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我代表碧龙园部分业主向您及北辰区政府提出投诉,诚盼尽快解决。
小区现在的物业是当时开发商交房时确定的物业——佳恒物业,因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只能以个人名义投诉。
1、本来路面较窄,这样造成通行困难,路物业公司私自在属于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划定车位收费,边停车与行人、自行车和进出机动车经常发生剐蹭,纠纷四起。且,临时车位收费所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至今未见物业公司公示收费及使用明细,我们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费明细及使用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分摊或取消临时车位。至于固定车位数量有限是小区规划问题,不是物业公司设定临时车费乱收费的理由。固定车位以外的车辆及外来车辆的进入问题应是物业公司于业主协商解决。
2、这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意识很差,聘请的保安基本是50、60岁的老年人且文化素质极低,紧急情况时根本起不到安保的作用;服务意识差管理不合理,无章法,造成小区丢失东西频频发生,业主的财产没有安全感。
小区的其他业主也向北辰区政府反映过本小区的这些问题,均为得到合理回复。我们认为,不能因为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就出现维权难,请政府为民做主,从中协调解决此事。
我们再次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处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和分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5-23
您好,您反映的5项问题,经房管局物业办调查核实,情况为:
1.该小区车辆管理较为严格,凭卡出入,个别业主车辆停放不规范的情况将由物业公司加强巡视,予以疏导指挥,但总体停放秩序尚可。
2.绿化工作已在实施中,详细施工计划已要求施工单位公示。
3.湖景水体应定期循环净化,五一劳动节前刚刚进行了置换,没有定期放鱼的相关承诺,已经要求物业公司按合同要求定期进行水体净化处理。
4.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可由相关业主向属地镇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镇政府指导按规定程序建立。
5.安保服务性差的投诉查无实据,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区房管局物业办已将调查结果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