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税费高的离谱
问题内容 各位领导:
我人原本想在河北区买一套二手房(首套住房),看好之后却被告知实际缴税不能按成交价格算,为什么呢?
现在天津二手房实际交易价格已经下跌,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实际成交价格为什么不能过户?
即便同一个小区的房子,装修、位置等因素对价格影响很大,房管局武断的规定一个价格是否合理?如果以房管局价格为准,为何还要老百姓出钱做价格评估?评估价格又不被房管局采用,评估机构存在还有何意义?
查询码 0209619292
提交时间 2012-05-13 10:25
当前状态 正在等待二次答复
处理结果 孙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14日
这是上次咨询的问题,至今无责任单位给回复!
孙先生:
2012年5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