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私企员工2012年2月9日剖宫产,公司正式工资1500,产假期间发放450-个人保险201实际到手249元,5月26日公司要求恢复工作,因为我是母乳喂养,孩子不吃奶粉,想离职,请问一下恢复工作后在职期间申请生育津贴,如果离职了生育津贴还能给我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部分支付给职工。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