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部门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信件。我是信义玻璃(天津)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车间工人,在详细了解了本市的关于公积金缴纳的政策后,才写此信的。我们单位隶属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为香港独资企业,我在该单位工作2年间,单位一直没有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公积金。
望领导查明后回复。万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应为与其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们正在对信义玻璃(天津)有限公司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的情况进行执法处理。请您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工资条等证据材料,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清管理部对单位欠缴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现场投诉,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