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庄蓄滞洪围堤工程用土挖掘出的池塘(池塘占用土地已被国家征用)在陈甫亮村境内,原属陈甫亮土地,国家没蓄水之前,应有陈甫亮村管理,承包池塘收入应归陈甫亮村委会,现在已由个人承包出去了,收入归了个人,老百姓有意见,希望区领导过问此事,责成镇政府处理好此事。
尊敬的“草民一个”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黄庄蓄滞洪围堤工程”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尊敬的"草民一个"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陈甫亮村因黄庄蓄滞洪围堤工程所挖掘的池塘承包中存在问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水务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因黄庄蓄滞洪围堤工程所占土地已由国家征用,并由水务局管理,与原土地被征用村无关,目前区水务局并未对外承包。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