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1年5月)我向华苑高新区劳动仲裁提出仲裁请求并被受理,9月份曾开庭,但至今仍无任何仲裁结果,多次询问均被告之“等待”!我能理解华苑高新区由于中小企业多,不规范的用工单位也比较集中,案件受理比较多,但迟迟一年仍无结果,实在让我心急如焚。而且由于涉及长达2年的无合同情况,至今不能在社保办理正常的退工退档事宜,失业金更是无从无处领取,请问这些损失谁来弥补?!希望能提高办事效率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仲裁期间不能做退工退档。对于进入仲裁程序的人员,应在下达调解书或裁决书的3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