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户籍科:
我公司是在泰达开发区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目前已取得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资格,目前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想将户籍转入我公司的集体户口,具体情况如下:
该员工现户籍在辽宁省营口,出生年月:1980-5-23 性别:女,婚姻状况:未婚。学历:硕士,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金融系。目前在我公司做证券部经理。
请问以上人员状况是否可以办理进津的户籍转移手续,我公司及她本人该准备什么材料给您?程序该如何进行?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