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
本人张乐想求助办理房补公租房一事。
具体情况如下:
家庭主要成员:
刘慧荣(户主,是我老婶)
张重卿(家庭成员,户主的爱人,房本的主人,是我叔叔)
郭淑芬(家庭成员。是我奶奶,户主的婆婆)
张重奖(家庭成员是我父亲。是户主的大伯子,房本主人的哥哥)。
张乐(家庭成员,是我本人。已婚目前无房,暂时和奶奶,父亲,还有爱人住在叔叔家房子为19.8平米)。
张凡(家庭成员,是户主的女儿)。
目前户籍所在地天津河东二号桥红旗巷,户主住房面积19.8平米。老少三辈同住,现在我父亲因去年脑淤血半身不遂,失去自理能力而且没有任何保险最近才在吃低保,现在本人连孩子都不敢要,本人今年29周岁。
本人正在申请办理房补公租房。其中因我父亲在1997年离婚,离婚时有前进楼一套17.8平米住房,在1997年我父亲下岗无工作我还在上学生活所迫所以把房买了用来生活,此房属于河河东区木材四厂企业产,没有置换单只给开买卖证明无置换单,因此造成河东房管局不给办理,使我无法办理公租房。现在我走访了很多地方都不给办理。求助您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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