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最近我在河北区金钟河大街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为首套住房,卖房人也是首套房,且此房屋已过五年,成交均价为10600元/平米,评估价格10700元/平米,均低于河北区的指导价10732元/平米。可去房产局办理手续时,确按高于指导价10732元/平米收税,且增加了营业税和契税等税费!
政府调高指导价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扩大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进而使得购房交易税费大幅缩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购买压力,可为什么调完指导价后我们确仍需要交这么多的税!
吴杰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河北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