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相关领导您们好:
我是外地户籍的,在塘沽上班,单位有给上正规的五险。现在我怀孕2个月,我房子所在的居委会让我带着户籍所在地的初婚初育证明到所辖区街道办理准生证明,然后再到单位办理相关生育保险事宜,并且说三个月内办不好就不能再用生育险了,但是户籍地居委会说只能在户籍地办理准生证,这样的恶化就得在户籍地进行孕检。我有以下几个疑问,希望领导能帮我解答一下:
1.外地户籍的孕妇可以在天津本地办理准生证么,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手续,
2.办理好准生证后,怎样和单位衔接,办理生育险相关事宜
3.另外听说社保会给孕妇报销四个月工资,请问这个四个月工资是直接由公司发放还是到社保发放,怎么办理。有无办理时间的限制。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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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