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初在北京工作,2011年7月中旬回津工作并参保。据从和平社保了解,2011年11月,本人的社保转移联系函已发北京社保。但,至今尚未到帐。请问:(1)通常应在多长时间内到帐?是否有处理时限?(2)自和平社保发出联系函后已逾5个月,仍未到帐的原因是什么?(3)我如何查询及跟踪处理进展?哪一部门能负责跟催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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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