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93年之前是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并于93年12月办理了辞职手续.从94年一月到97年的六月一直在不同公司打工,但没有保险,97年7月至今一直在开发区上保险,请问是否可以将之前未上的三年半的保险补上,以能达到连续工龄.手续如何办理,如果不办理,会对以后退休金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