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企业工作15年多了,如今企业不景气和我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解约应该给予补偿,但我们公司的合同在一年之后都是跟其他劳务公司签订的用工合同,实质上还是在那个企业干,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吗?
如果仲裁后对方因没有资金支付赔偿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事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仲裁后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限履行裁决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