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核实,您曾于 2012年2月20日在北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2011年10月份至2012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天津博瑞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为仰向满补缴2011年10月份至2012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5月3日,该公司已补缴完毕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未支付加班费为案由立案调查。
对于信访件中提到的公司专职律师出示假证据问题,由于信访人不能证明律师出具的考勤记录等证据不具备真实性,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调解仲裁过程中对于律师出具的证明予以采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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