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网站上关于天津市落户条件中有以下一条
“在津落户审批
(发布时间:2010-01-20)
(一)申办条件
1、投配偶: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在津居住10年以上的,准予在津落户。 ”
这个居住怎么证明,是暂住证还是工作证明?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