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负责人您好,我母亲于2012年2月份因病过世,我在3月份向我母亲生前所在单位递交了《死亡证明》和《火化证》申请丧葬补助费事宜,后经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告知于4月10日后将补助费打进我母亲工资账号里,按照国家规定,我母亲的丧葬补助费应是:2011年度天津市人均工资3520元*2个月=7040元,但是我在4月26日到邮局领取时,账户内到账数额是5280元,我想请问丧葬补助费是一次性给齐还是分期给?具体补助数额是多少?
盼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凡按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应一次性支付丧葬费。2012年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的标准为3520元*2个月=7040元。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通过单位咨询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