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位领导好!
我是一位来津工作5年的外地大学生,一位普普通通的打工者。年近30,无女朋友无房,属于典型的夹心层,家有父母在农村需要照顾,自己条件又不完全符合天津市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的要求。现了解天津保税区(含空港经济区)有个《天津港保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申请限价房需要的条件,同时“管委会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应情况、本区工作员工住房现状和收入情况,适时调整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对象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本人所在企业已在空港注册过2年,单位新办公楼在盖,地址在空港经济区内,预计今年年底或2013年年初可以入驻空港。本人与企业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工资收入5000-6000元,无房,年近30。
请问,1、本人所在企业有资格申请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吗?
2、本人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吗?
3、据我了解及空港经济区实地走访,目前空港经济区万科新里程、天保滨湖城还有在售的楼房,同时,万科新里程、天保滨湖城的入住率不高。如有我们这些年轻的夹心层大量入住空港的,也可以为空港住居区增加人气,同时也可以为经济区的消费贡献我们微薄的力量。请问管委会的领导,可否考虑这些情况,依据“管委会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应情况、本区工作员工住房现状和收入情况,适时调整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对象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将我们这些“夹心层”纳入到空港经济区限价商品房购买对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