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顺新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索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该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关于体检报告有效期问题请咨询市车管所,电话2456110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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