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贵局领导:
您好,我是居住在华苑日华里小区的居民,从去年7月份大雨之后我家出现房顶渗漏,新装修的房子屋内吊顶脱落,地板浸泡,无法居住,向物业公司反映后得知我小区多家住户出现类似问题,我们多次向物业,业委会反映,但物业公司换了几拨,至今无人解决。一周前现在的彩生活物业公司答复维修基金可以使用,但他们不负责向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业委会进行此项工作。而业委会提出目前房顶漏雨只牵涉一小部分业主,无法达到2/3业主同意的维修基金使用标准。而我们日常所交的物业费中,应有一部分是作为日常维修的,应把这部分从物业费中拿出来进行维修,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而最近天气频繁下雨,我们的屋顶再次渗漏,无人问津。在此我恳请贵局领导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我们协调此事,争取能在雨季之前让我们安心居住,跪谢!!
石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