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1年办理的蓝印,当时未婚,2012年4月办理的结婚证。请问我爱人的户口可不可以迁入蓝印户口里。
尊敬的王利民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不可以。妻子需重新办理蓝印户口。具体问题请咨询户政大厅,电话:8216716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