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在水上公园北路停车时过来一位妇女准备收取停车费,我看周边没有任何存车标志,地上也无划线。就没给她存车费。随即这位妇女对我进行言语和人身威胁,我没理她,就走了。回来时我发现车胎被扎。
这里无任何标记,证明其是否是停车场。如果是,请有关部门进行规范管理。以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4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7月10日